银海学校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
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,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, 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、财产安全,保护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和国务院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我局实际,特制定本预案。
一、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因爆炸品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、易燃液体、易燃固体、自燃物品、遇湿易燃物品,氧化剂和有机 过氧化物,毒害品和腐蚀品等引起的化学品事故或险情。
二、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,遵循学校统一领导、部门分工负责,分级管理、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。组织配备专业或兼职抢险、救援队伍及救护设备设施,承担本单位危险源发生事故时的抢救、救援和处理处置工作,并及时报告事故情况。
三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
(一)学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成立学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
组长刘晓云(校长),副组长:刘正(副校长)张立校助、
1、领导小组职责:负责统一部署、协调、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;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;指挥参与应急救援的专业 队伍开展工作。队伍开展工作。
(一)危险源控制组由实验室、功能室人员组成,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,及时控制危险源。由事故单位人员和专业队伍组成,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准备好专用的防护用品、用具及专用工具等。
(二)现场警戒组由党、政办室组成,由派出所负责人任组长。 1、负责划定现场的警戒区并组织警戒,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; 2、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; 3、负责救援通道的畅通。
(三)救援排险组由政办室人员组成 1、火灾、爆炸类事故由派出所的负责人任组长。 2、普通事故由政办室的负责人任组长。
(四)医疗抢救组 由教导处、教科室人员组成。负责现场对伤员进行伤情判别,依据不同伤情施行紧急抢救,现场处置和安排转运伤员。
(五)物资供应组 负责组织抢险物资和工具、器具和救治药品的供应,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。由后勤办公室组成。